1.本次出租的设备为1辆青岛20型铲车,本项目租赁期限1年,租金年付。 2.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该项目所涉及的设备,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,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。意向受让方递交项目受让申请,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,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,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。如因项目自身情况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的,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。 3.出租方不定期对所出租设备进行检查,若承租方未按约定进行使用,出租方将解除合同收回设备。 4.标的现状出租,出租方不再进行任何投入,承租方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并办理使用所需的相关手续,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。 5.出租年限为1年,租期出现一切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,与出租方无关。